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乔布斯的“浑人”领导力
自恋,严重的强迫症,虚伪,动不动辱骂下属,亲手塑造了苹果公司恃强凌弱的公司文化,乔布斯是个不折不扣的“asshole”。加之早年间吸毒成瘾,不爱洗澡,乔布斯除了敏锐的洞察力之外,似乎毫无优点。

我们甚至可以从乔布斯的身上总结出一条定律,“优秀的CEO都是真小人”。
然而,这一切一切让人反感的特质,在与“组织”产生化学作用之后,竟能生成在管理学的意义上不可能出现的创新奇迹。在商学院的课堂上,教授们常常不知道该如何讲授乔布斯回归后的苹果案例,因为这家公司处处在跟管理教条对着干,而乔布斯本人也的确不把教授们放在眼里。
斯坦福大学工程学院的教授罗伯特·萨顿曾经在《哈佛商业评论》上制造了一个惊世骇俗的领导力概念,“浑人”,其英文是asshole。如果你看过很多美剧的话,会知道这是一个相当肮脏的口语,配合着这个单词的脱口而出,常常需要搭配着竖起你的中指。在《哈佛商业评论》这份全球最为知名的管理学术刊物上出现这个单词,绝非编辑失误,或者萨顿教授一时兴起,而是当时整个管理学界需要对四平八稳,过于小清新和理想化的理论现状做出突破。因此,萨顿教授的这篇文章出现在了“突破性概念”栏目中。随后,萨顿将自己相关话题的文章集结成册,出版了著名的《论浑人》。
在萨顿的“浑人”名单中,有前美国总统林登·约翰逊,惠普前CEO卡莉·菲奥立娜,迪斯尼前CEO迈克尔·艾斯纳,以及乔布斯。本来,萨顿在这本书中想要阐明的是,那些通过策略化手法可以贬低他人,用欺凌手段谋求权力的浑人都是职场毒瘤,需要被清除。但他的观点似乎成为了一种新型领导力的预言,似乎就是有那么一部分不同于倡导开放、平等的谷歌创始人兄弟的领导者,他们狡诈阴暗,暴躁固执,控制欲强,但他们也真的能提升组织业绩,甚至将组织带上前所未有的高峰。
在这样的CEO群体中,乔布斯是萨顿名单中的天字第一号。尽管萨顿亲口说,“在我看来,我才不要跟乔布斯或者类似他那样的人共事呢。但我的确被说服了:认为浑人只有坏处没有好处的看法”但他一再提醒,“迷惑人心的浑人会把它们当成工具,为自己贬低他人的恶性开脱,甚至对其恶性加以美化。”
据说乔布斯是科技行业中公认的第一“浑人”,除了众所周知的骂员工、暴跳如雷,乔布斯还很虚伪。在乔布斯生前的演讲中,以2005年斯坦福演讲最为知名。当时,他对莘莘学子们说,“不要让别人的看法和议论淹没了自己内心的声音、勇气和直觉。”然而在苹果公司内部,员工是没什么机会倾听自己内心声音的。《财富》高级记者亚当·拉辛斯基在《苹果:从个人英雄到伟大企业》一书中写到,“在透明化成为商界发展潮流的今天,苹果公司一直重视保密。由于没有得到领导下方的权力,苹果员工只能在极其狭窄的职责范围内工作。”
乔布斯的傲慢自大使得他极不愿意遵守别人的规矩,带给苹果公司的就是,员工不够尊重合作伙伴。拉辛斯基甚至写到,“乔布斯对待下属非常粗鲁、残暴,这使苹果公司里滋生出了极其残酷、恃强凌弱、过分苛求的文化。在乔布斯的麾下,恐怖和恫吓在公司处处生根。”
乔布斯对完美主义的追求不计成本,这个成本并非仅仅是指苹果每年天文数字般的研发经费,更是指用于内耗的管理成本。
当初,为了研发iPhone,乔布斯同时启用了两位明星主管,斯科特·福斯托和托尼·法德尔。前者是负责研发MacOS,后者则是iPod的掌门人。由于当时乔布斯对iPhone的定义很模糊,他自己也不知道这个产品到底是个有通话功能的iPod,还是缩小版的Mac,所以干脆采用内部竞争的手法。
从理论上讲,乔布斯的做法无可厚非。乔布斯的一大爱好是研究公司兴衰史,他知道组织壮大之后必然存在官僚主义。他尤其不能容忍他亲手创建的这家充满着反主流精神的公司,最后变成IBM那样的政治型组织。事实上,在乔布斯回归苹果之时,也正是苹果的组织最为臃肿的阶段。保持创业激情,才能持续创新,因此,要让组织中充满竞争,哪怕是肮脏的权斗。
福斯托和法德尔的内斗堪称惊心动魄。两个人本来就都努力在乔布斯面前争宠,加上iPone项目的重大战略意义,用《连线》资深编辑弗雷德·沃格尔斯坦的话来说,“这场争斗就像一场宗教战争。”
在沃格尔斯坦著写的《移动风暴》一书中,有如下记录:
“那真是一场惊人的破坏,”一位主管说道,“我觉得史蒂夫在遥远的罗马时代一定是个伟人,那时候统治者可以把人扔到狮子群里,看着野兽吃掉他。他挑拨托尼和福斯托彼此对立。一会儿是托尼前程似锦,一会儿是福斯托得势,然后